为督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山东煤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中介机构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对矿井设计和批复内容与现场实际进行核实。同时检查、核实矿井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与现场是否相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二是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要求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规范从业行为。要正确处理评价、检验责任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机构与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责任,认真执行报告过程控制程序和各项制度。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揽项目、编制报告。
三是进一步探索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新机制。要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市场化运作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研究如何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在鼓励和支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拓技术服务领域,围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研究探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新手段、新方法、制定相应的地方评价、检验标准规范。为煤矿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促进煤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文章标题:山东煤监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中介机构监管 山东国泰科技有限公司编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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