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确定从现在开始到10月下旬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从现在开始到10月18日,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督查地方各级各部门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部署“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开展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及消防等行业(领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坚持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8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9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等情况。
2.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情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应急值守落实等情况。
3.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对矿用设备旧货市场清理整顿情况;部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高危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等情况。
4.落实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较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制度等各项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以及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督查组安排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于10月18日至10月22日,组织17个督查组,在各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省17个市进行重点督查(各督查组具体抵达时间由牵头负责部门另行通知)。
各督查组分别由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负责,相关部门派员(处级干部)参加。督查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省安监局负责,督查临沂市;
第二组,省经信委负责,督查泰安市;
第三组,省公安厅负责,督查青岛市;
第四组,省监察厅负责,省建材协会参加,督查枣庄市;
第五组,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督查烟台市;
第六组,省住房建设厅负责,督查潍坊市
第七组,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督查菏泽市
第八组,省水利厅负责,省纺织协会参加,督查滨州市;
第九组,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督查日照市;
第十组,省总工会负责,省石化协会参加,督查东营市;
第十一组,省工商局负责,省轻工协会参加,督查聊城市;
第十二组,省质监局负责,督查德州市;
第十三组,省旅游局负责,省机械协会参加,督查莱芜市;
第十四组,省煤炭局负责,督查济宁市;
第十五组,山东电监办负责,省轻工联社参加,督查淄博市;
第十六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督查济南市;
第十七组,山东海事局负责,省国防科工办参加,督查威海市。
督查组在各地检查时,请各市政府安委会派出相关专家配合检查。请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总结,于10月23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督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下矿井、登渔船、进车间、上公路进行检查,提倡“暗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要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确保安全检查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二)严格督查,不留死角。要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督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按照“六个不放过”的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扎实地推进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强力推进“企业自查自纠、政府严格监督、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运行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消除隐患,自主保障安全生产。
(四)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督查结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请各市政府安委会于10月23日前将本地区的督查总结报告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
文章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山东国泰科技有限公司编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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